山东中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山东银保监局、潍坊分局的号召,积极开展“行业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强化中宁保险系统的自律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实行诚信经营,制定了“中宁保险代理公司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品质,执业纪律、管理规则及职业责任进行规范。
山东中宁保险代理公司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内容,主要包括:
1、职业道德规范
中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从事各项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
依法经营、诚信为本,笃守信誉、客户至尊,
合规执业、公平竞争,专业胜任、求实创新,
勤勉尽责、追求卓越,竭诚服务、共筑和谐。
2、诚实守信
中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对保险合同各方高度负责。订立保险合同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和诚实信用原则。恪尽职守,维护保险业和从业人员的职业信誉,保障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3、勤勉尽责
中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兢兢业业、勤勉尽责,秉公办事、坚守原则,互相尊重、相互配合,真诚实意、尽心尽力,主动热情地为保险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4、精业进取
中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熟悉保险法规、保险知识、保险条款和实务规程,掌握市场拓展、产品研发、经营管理、销售展业、理赔给付、服务保障等各项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5、廉洁自律
中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合规经营、公平竞争,遵纪守法、按约办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误导客户、不诋毁同业。不得擅自泄露本公司、保险公司和客户相关商业机密的信息资料,维护企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6、精诚协作
中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行业自律制度。在竞争中求合作,在合作中求发展,自觉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行业的整体利益。
7、规避冲突
中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保险企业利益或相关利益与客户利益存在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必须及时向客户披露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及有关情况,当无法避免时,应当确保客户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8、依法执业
中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执行国家的保险法规和政策,服从银保监会的监督与管理,遵守行业协会的自律公约和制度。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严禁以下行为:
(一)违规经营保险业务;
(二)擅自变更保险条款、降低保费费率;
(三)索取高额手续费、佣金;
(四)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
(五)对保险人、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六)阻碍投保人履行(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七)向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保费回扣或其它利益;
(八)协助或协同他人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中宁保险代理公司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制定与践行,表示着中宁保险代理公司在内控管理和服务质量上又一个新台阶。公司强调: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由公司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公司经理监督实施。每月进行一次温习,每季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扎实践行,落到实处,服务于客户,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为公司的业务经营、诚信服务、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文/张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