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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在“理”上
时间:2015-01-15 15:22:11   来源:人保财险   阅读:
  每年中央都下文件、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注意抓安全,查隐患。尽管有些单位和部门作了不少规定、发了不少文件、做了不少工作,但事故还是频频发生。说这些单位的领导根本不重视安全、不抓管理倒也未必,可为什么仍然事故频发?一个重要原因恐怕是管理没有管在“理”上。实践证明,管理绝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而是一门科学,管理的关键是要管在"理"上。

  管在“理”上,建章立制是基础。有了这个“理”,管理才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管理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无论生活和工作,仅仅靠人们的自律是不够的,必须有规章制度来加以规范。新加坡社会生活秩序井然,是与严格管理分不开的。即便对随地吐痰、乱扔烟头这样一些看似不大的事情也有详细的法规。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规定,定罚不赦。青岛海尔能发展成为世界知名品牌,也是和严格管理分不开的。比如建厂之初就规定不准随地大小便,从厂长到工人谁违反就罚谁。从管理的角度看,制定了合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实施,久而久之,人们就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管在“理”上,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为命令和惩罚就是管理,无意中把管理的主体和客体对立了起来,这效果往往不好。人是管理中首要的和最活跃的因素。管理当然要有纪律有约束,但更重要的是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要求人们遵章守纪的同时,给人以关心,给人以温暖,给人以尊重,给人以应得的物质回报和施展才华的舞台,千方百计激励人的荣誉感和上进心。积极的管理和消极的管束,效果大不一样。国际上有一位管理学家说过,科学管理的精髓在于劳资双方的密切合作,目的在于雇主和雇员实现最大限度的富裕;一切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都应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要用科学知识代替个人经验。我们的实践经验也证明了这个观点。有了这个“理”,管理才不至于生硬冷漠,令人生畏厌恶。

  管在“理”上,领导的责任心很重要。一个单位经济效益好不好,安全生产好不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的责任心。领导者既是管理目标的提出者,也是实现目标的组织者,在管理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领导者的思想、作风、能力、修养等素质在管理过程中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是决定管理成败的关键因素。一个时期以来,有的地方大小事故频繁,原因很多,但某些领导的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力,是重要原因。如果领导者能够切实负起责任来,把工作抓实抓细,常抓不懈,监督到位,情况会好得多。

  管在“理”上,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难就难在各级领导要把“理”持之以恒、始终如一地贯穿在管理活动中。从某种意义上说,表率也是一种管理。要求职工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管理才有说服力和公信力。如果说的是一回事,做的是另一回事,管别人不管

  自己,那么再好的规章制度也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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