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8月23日,鼎和财险潍坊公司承保标的车在寒亭区北海路王家官庄段与王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摩托车车主王某受伤,经交警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伤者委托律师将标的车主诉至法院,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进行鉴定。为尽快处理该案件,公司查勘员田鹏主动跟进,多次代表客户看望伤者,并与之沟通协调,在当得知伤者取得司法鉴定书后,田鹏第一时间将该情况上报到山东分公司,分公司要求,要从维护客户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争取尽早赔付。
经过积极努力,4月23日,公司、客户、伤者三方调解成功,鼎和财险潍坊公司赔付伤者66905元,伤者对案件的处理非常满意,委托其亲属为公司赠送了锦旗。(图文/刘书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