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郭女士在孕期出现视力减退,刚开始自己并未在意,2017年1月视力减退情况加重,在潍坊市立医院检查,确诊为“颅咽管瘤”。3月8日进行了“颅咽管瘤”切除术,手术成功。但面对欠下的8万多的高额医疗费郭女士一家不禁愁上心头,郭女士这时想起2012年在我司购买的吉祥三宝A附加定期重大疾病A保险产品,遂立刻向公司报案。
在接到报案后,公司第一时间联系了郭女士及其家人了解了相关情况。在了解的过程中发现郭女士所患疾病最初医学定义为“先天性肿瘤”,属于责任免除的范围。经过理赔人员多方面的查证,发现最新外科学第8版中关于该病定义不再沿用先天性肿瘤的说法,而是改为“良性肿瘤”。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的处理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法律规定采用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综上考虑,决定对于《富德生命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生命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生命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予以赔付。5月19日,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元,医疗保险金9240元,合计109240元的理赔款打入郭女士账户中。
收到理赔款郭女士激动万分,不停地连声感谢富德生命人寿,感慨地说:“当时要再多买一些保险就好了,看来生活真的离不开保险。”(文/宋伟宁)